一、招标条件
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与临城县人民政府签署的《自行补充耕地合作协议》中约定临城县石城乡石匣沟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临城县西竖镇等两个乡镇瓮城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第一批实施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已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招标人的内部审批程序,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城县石城乡石匣沟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临城县西竖镇等两个乡镇瓮城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
2.2.1项目投资:项目投资:临城县石城乡石匣沟村项目总投资约542.1529万元,新增耕地258.19亩,新增耕地亩均投资20998元;临城县西竖镇等两个乡镇瓮城村等三个村总投资约1839.4022 万元,新增耕地876.04亩,新增耕地亩均投资20998元;包含前期工作及实施、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相关费用。(本款最终数据均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
2.2.2建设规模和地点:
建设规模:临城县石城乡石匣沟村项目土地整治面积约469.43亩。临城县西竖镇等两个乡镇瓮城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区总面积 1592.78 亩。
建设地点:临城县。
2.2.3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勘测、设计、概预算、项目立项、项目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施工主要为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防护工程等。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暂定计划,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2.3监理服务期限:勘测、设计、施工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5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内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近5年(2015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担任过1项土地整理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0年6月5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 6 月 9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进行线上投标信息注册,登录后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进行报名,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 月 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为石家庄亨伦国际酒店三楼999会议室(河北省裕华西路178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9楼 |
联系人: | 阎先生 |
电话: | 0311-80982285 |
招标代理: | 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层 |
电话: | 0311-89681169 13315137599 |
联系人: | 王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