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曲阳县自行补充耕地项目已由曲阳县人民政府立项批复(文号为【2019】曲府69-83号、114-122号、134-140号),曲阳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为曲行审备字【2019】23-25、27-41号、67-72号、76-80号、92、95、96号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曲阳县自行补充耕地项目代建+监理
2.2工程地点:曲阳县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曲阳县31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整治总规模:26256.21亩,预计新增耕地19338.31亩,预计新增耕地率:73.65%,其中:11等地:304.2465亩,13等地:3437.802亩,14等地:15596.256亩,总投资106373.31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其他工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审计工作结束之日止31个项目的代建+监理一体化管理。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审计工作结束之日止。
2.6招标内容:
2.6.1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直至项目竣工审计工作结束的整个期间内,中标人承担工程代建服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组织、协调施工图设计优化及工程变更工作,在审批权限内审批工程变更。
(2)具体负责建立健全界面清楚、责任明晰、控制严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岗位责任制。明确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廉政建设目标,明确管理办法,明确职责权限。
(3)依据委托人的管理办法、制度等,制定所辖项目的管理办法、制度或实施细则,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环保、廉政建设等实施有效管控。明确对施工单位的奖罚措施,并将奖罚措施纳入合同(或协议)。
(4)进场后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分析和优化,并将优化设计方案提交给委托方。
(5)负责地方组织和协调工作。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委托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代建人负责招标或由委托人自主招标。
(7)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经委托人同意。
(8)根据批复的设计与预算文件,全面负责项目的设计优化和施工管理工作,严格措施、科学管理,力争验收的新增耕地数量不低于立项批复文件中的数量,对验收的新增耕地亩均投资严格控制并针对此目标制定奖罚措施,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9)负责勘测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10)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1)审核期中及竣工工程计量支付的工程量,并按时做好计量支付的报批工作。
(12)负责做好竣(交)工验收工作。
(13)负责项目竣工决算,配合委托人确定的第三方完成工程审计。
(14)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负责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15)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
(16)未明确的事项以委托人文件依据为准。
(17)完成委托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2.6.2工程施工监理。
根据相关行业部门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
(1)参照合同条款,强化监理职责,对工程执行全面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环保、廉政建设等负责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2)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加强监理体系、体制建设;加强监理队伍管理,保证监理人员的管理、技术水平和责任心,保证监理工作质量。
(3)规范监理流程,强化监理措施,落实监理责任。
(4)严格事先把关,加强事中控制,严肃事后处理,并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
(5)对于关键工序,执行监理员全过程旁站;对于主要工序,执行监理巡查加短时旁站,施工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全过程旁站;对于一般工序,执行监理巡视检查。
(6)加强施工设备、施工队、特殊工种人员等的管理。
(7)组织或协助做好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质量投诉处理等工作。
(8)负责施工图纸的复核、优化、完善变更设计、和动态设计协调工作。
(9)协调做好工程的过程交验等工作。
(10)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代建管理及监理业务的要求。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3近5年内(2015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土地整治项目或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的监理或代建或代建+监理业绩。
3.4本项目要求同时配备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4.1代建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
3.4.2监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55岁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聘用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六个月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凭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906室)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组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阎超航
电 话:0311-80982285
招标代理: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906室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89681169、13315137599
联 系 人:王丽